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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财政足额拨付4月份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1014.644014万元

为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,减轻优抚对象的生活压力,近日,县财政及时足额拨付4月份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1014.644014万元。

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,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、在乡复员军人、护理员、三属、病退军人、参战涉核人员、铀矿开采人员、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、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和复员军人遗属等。
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shuyanghao.cn/news/bm/0429/view_2158.html